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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时间:2023-07-05 10:19:20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朱善永 赵景成
导读:按照县局党委和市支队的统一工作部署,7月3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联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重拳出击,在辖区国省道路开展“白+黑”全天24小时专项整治行动。日前,依法查处两起“百吨王”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朱善永 赵景成)按照县局党委和市支队的统一工作部署,7月3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联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重拳出击,在辖区国省道路开展“白+黑”全天24小时专项整治行动。日前,依法查处两起“百吨王”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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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3日早5时许,周某驾驶车牌号为黑DJ****的重型载货汽车在辖区京抚公路(桦川段)遇到桦川县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驾驶的车辆有超载嫌疑,将车辆引导至检测站过磅检测,经检测,该货车实载89吨,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100%,属于超载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该依法将车辆暂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周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100%,民警依法对超载驾驶者周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金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3日早5时49分许,周某臣驾驶车牌号为黑JA****的重型载货汽车在京抚公路(桦川段)遇到桦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驾驶的车辆有超载嫌疑,将车辆引导至检测站过磅检测,经检测,该货车实载130吨,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100%,属于超载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该车辆暂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周某臣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100%,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金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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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该联合执法组协同作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24小时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点线相结合的方法,在全县辖区内不定时、不定点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城区周边道路、农村公路等地区,加大巡查频次,有效遏制个别违法车辆与执法队伍打“时间差”、逃避检查的现象。针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执法人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卸货。

  与此同时,该大队执法队人员还加强对货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驾驶员认识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性,形成了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全方位、无死角的震慑和打击,消除人民群众出行的痛点、难点,从源头减少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桦川公安交警提醒:超载运输害人害己,超载驾驶货车会使车辆操控性减弱,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延长,为了您和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请拒绝超载驾驶。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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