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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县村(居)民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尊法守法意识,新疆木垒县法院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治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学生。3月9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兼温宿县托甫汗镇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查宝亚法官走进温宿县托甫汗镇第一小学,以 “生命至上,安全教育第一课”为题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感谢调解员老师,感谢法院,维护了我的权益!” 近日,农民工刘某收到公司赔偿款后,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赞不绝口,并为管城法院调解员张志慧送来了锦旗。 近日,新疆焉耆县法院组织法官、法官助理深入一村一法官工作室包联点,开展“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活动,在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遇到的法律问题。此举受到各族群众的欢迎。 在第112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3月5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响应县妇联号召,利用周六“巴扎日”开展岳普湖县“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宣传活动。 近期,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被告人吴某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一案过程中,发现某校在教职员工管理方面存在行业监管漏洞。该起案件暴露出该校在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及监管方面缺失,对未成年人自身安全保护及性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此问题,该院刑事审判庭向该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校应强化教职员工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规范教职工与学生之间的校内外接触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与学生的法治教育、师德教育,加大在校学生性安全教育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从2月28日开始,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全县各乡镇场,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工作,培养打造法律明白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助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院治警,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在思想上行动上增强自觉,防止干警八小时外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在做好“八小时内”的廉政教育、提醒、谈话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三项举措,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监督。 为了积极响应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工作安排部署,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清理“三资”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妥善处理,快速结案。 近日,荒地镇24村村民麦某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新疆莎车县法院荒地人民法庭,以表对荒地人民法庭干警解决困扰他多年民间借贷纠纷的感谢,并感谢党和政府培养的优秀干部。 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从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司法所的协同配合入手,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全面加强诉前调解力度,形成分层级、有重点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工作目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2021年9月以来,因地制宜开展“一庭一品”创建活动,在普惠法庭推出“乡音调解室”品牌,以诉源治理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宣传教育以及服务基 近日,新疆焉耆县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焉耆县法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乡镇村(社区),实地走访了解掌握对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市域社会治理相关问题,以便更好地、有针对性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月25日,新疆焉耆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巧妙运用诉讼保全措施,促使当事人到庭,成功化解民事纠纷案件,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立案庭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将调解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里,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00余户农民、2000亩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及时预防了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月21日,新疆塔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伟明同志一行到塔什库尔县塔吉克阿巴提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工作并进行慰问。 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舒心又放心。 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召开两级法院第四期“天平讲堂”(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2022年2月初,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审查上诉人贾某与被上诉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该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意见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即行独任审理。现该案已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了判决。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为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积极探索为民服务新思路,创新执行工作新方法,在结合当地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遇事不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情况下,积极开展巡回执行工作。 为构建诚信社会,树立法院权威,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恢复团队,处理以往未执行到位案件以及终结案件,自团队成立以来,解决了多件长期无法执行到位的复杂案件,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人心。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构建“制度优化+措施创新+信息支撑”三位一体执行工作新体系,以毫不松懈不停歇的战斗状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院力量,实现法院工作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精准对接和有效联动,近日,新疆和硕县法院主要领导深入各乡镇、村(社区)调研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发挥实效。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新疆木垒县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探索常态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切实确保各项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2月9日下午,新疆焉耆县法院买娅荣法官深入到焉耆县县技工学校,为全县200余名乡镇、村、社区及县直部门负责妇联工作的同志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受到与会人员的称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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