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你瞅啥?瞅你咋地……多少年轻人因为一些小事,冲动之下拳脚相向。但殊不知他们挥出去的每一拳、每一脚都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近期,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艾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刘某因装修房屋事宜与某公司(原告)产生纠纷,某日下午,刘某在自己车辆上张贴内容为“某公司装修黑心骗子公司”的横幅,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装修公司楼下。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在发现横幅后,将刘某车辆上张贴的横幅撕下,导致冲突升级。 为进一步加强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法院工作规范化、数字化、专业化发展,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狠抓档案管理,使档案工作更好服务群众、服务司法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黑龙江市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表彰培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贾传涛,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周晓斌出席会议,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受新疆莎车县依法治县办邀请,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在莎车县职业高中开展了以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的法律宣讲,莎车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监督单位、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 新疆和硕法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护蕾行动”。 近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系统等信息技术,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诉讼流程和审判资源配置,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探索民事要素式审判新模式,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为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连日来,新疆和硕法院的干警们组成宣传小分队,前往辖区内的巴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文明城市建设增添了一抹亮丽的法治色彩。 为持续深化“护蕾行动”成果,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把握时机,在开学季期间,7名法治副校长主动联系喀什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为喀什学子讲授“开学第一课”法治篇,警示学生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干警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增强干警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8月31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警示教育大会暨“三个规定”专题党课,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君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为适应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的需要,整合有限审判资源集中做好家事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推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促进以“家”为最小单元的和谐稳定,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积极打造家事审判法庭。 “感谢执行局的法官把我这个小案件记挂在心上,尽心尽力帮我把赔偿款执行回来,挽回了我的损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申请人玉某收到执行款后,连忙向执行局法官表示感谢。 朋友之间最重要的应该是信任,而有人却拿着别人的信任,做出损人不利已的事,不仅伤害了两人的情谊,更是让自己承担刑事责任。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增强法律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开展了未成年人模拟法庭综合实践活动,邀请5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院文化,了解法院工作,感受司法权威。 为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在解决纠纷、破解当事人躲避法院执行而提前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的难题,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为重点,引导当事人在诉讼保全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近日,该院执行局就通过财产保全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16万余元钱款,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案件。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小细胞,家事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使得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亲情。 “感谢法院、感谢书记,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不仅帮我们追回了拖欠5年的工程款,还帮我们节省了诉讼成本。“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同意于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商混款200万元。 正值农忙时节,为了保证农村秋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减少和避免因民间纠纷给秋收生产带来的影响,结合工作要求,木垒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前沿阵地作用,组织立案庭法官深入到乡镇、村,现场化解纠纷,并通过答疑解惑及有针对性的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 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王某在为周某运送货物过程中发生事故身亡,托运人周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驻伯什克然木乡巴格吾尔曼(21)村工作队以为民解困为“标”,以服务群众为“靶”,全心全意解决群众困难诉求,用真情真意温暖群众,让党的关怀的暖流在群众心中涌动。 千里奔袭,奋战多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河北邯郸成功执结一起3年积案,300余万顺利执结。 在道路越来越拥挤的当下,方便的电动车已然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随之而来偷盗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吐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行政案件,并发出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教育普及行动成果,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提升师生法治观念,推动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8月28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刘伟明作为塔县职业高中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以“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好新疆”为题,为刚刚开学的三年级学生上“开学第一课”,进一步强化师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此次活动共计1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