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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案、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防腐拒变的“护身符”。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拒腐防变、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探索推行“七促”工作法,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为扎实做好护蕾行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2023年2月14日上午,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法治宣讲组走进塔什库尔干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开学第一讲。 2月7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措施》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塔什库尔干县高质量发展,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坚持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在提升立审执质效上发力,多措并举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打造和谐乡村。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决定自2月8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晓”集中执行行动,以春雷骤响的态势,奏响春日执行的华美乐章。截至2月10日,管城法院三天时间共拘传20人,执行完毕21件,和解8件,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368万余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为民”理念,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传达学习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塔县法院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优化诉讼服务,把好“三个方面”把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一年。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恢复往日的忙碌,不少群众前来咨询、立案、调解、办事。立案庭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回到岗位,有条不紊地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迅速完成了从“假期状态”到“工作模式”的转换,开启司法为民的新征程。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收集、整理了近年来高发、频发的案例,充分利用“新春走基层”、入户走访等契机,以及通过微信群转发反诈知识、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反诈知识。同时指导、帮助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和“慧眼识诈”等APP,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刑事罚金案件。被执行人在强制拘留措施的威慑下,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氛围,2月1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干警邀请结对亲戚共同前往和硕县文体中心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看电影话真情”观影活动,大家共同观看了电影《平凡英雄》。 春节来临之际,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买布甫沙·巴巴汗同志收到一条来自申请执行人陈某发来的信息,内容一方面是打听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另一方面是向执行局局长索要住址想要寄来一些“年货”。 为切实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加强和硕县人民法院政治建设,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党支部举办专题政治轮训,通过此次轮训切实提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理念的能力,在开拓进取中找准定位,在学习中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思想理论基础。 岁末年初,辞旧迎新。在春节来临之际,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木拉提·巴依克同志、办公室一行走访慰问驻村工作队,向他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新春祝福。 为营造喜庆安康、平安和谐的春节氛围,进一步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诈骗意识,助力乡村振兴,1月16日至1月20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帮扶村开展入户走访活动。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干警守住“廉关”,过好“年关”,1月19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向全院干警发出廉洁过节提醒,敲响纪律警钟,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和谐稳定的节日氛围。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我的这笔工程款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得回来!”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为申请人陈某追回拖欠了近两年的工程款,陈某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提升干警与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联合曲惠镇老城村共同举办了“礼赞二十大起航新征程”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暨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全院干警和结对亲戚共同参加了活动,大家欢聚一堂,共叙友谊、共迎新春。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共为300余名农户集中发放原料款共计341万余元,确保各族群众春节前收到案款,让各民族群众过一个祥和、温馨、喜庆的春节。 2023年1月12日,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有力保障涉诉企业合法权益,又为双方企业未来发展及合作留下了空间,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年伊始,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保证行车安全,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行车安全教育会,会议由该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罗琼主持,全体驾驶员参会。 2023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授予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的决定,因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论文征集、报送工作中,组织得力,成绩优异,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第34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荣膺此项殊荣的法院。至此,该院已先后两次获得该奖项表彰。 离婚案件中,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法院法官首先要考虑和优先做好的问题,不能想当然判给父亲也不能想当然判给母亲,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三个“必须考虑”,做好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保护。 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行动不便我院干警上门释法析理,做服判息诉及送达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1月6日上午,新疆伽师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6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 新疆伽师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地婚姻家事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以化解家事纠纷“小切口”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2022年以来伽师法院新收家事纠纷案件总量持续下降,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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