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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维权意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深入庆云镇,开展以“法律温暖,家庭幸福”为主题的妇女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为全面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近日,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2014年3月14日,新疆哈密市法院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医院院长、潞新集团卫生处处长王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所收赃款62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为人民”的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2014年3月15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黄河口司法所在镇街开展了一场以“维权意识进乡村”为主题的“3·15”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山东省济南市十六里河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立足本职,采用传统普法手段和现代媒介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扩大居民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法律的知晓度,增加居民的法律知识,维护居民的权益,倡导公平守信的交易规则。 今年以来,为了提高民事调解案件的履行率,新疆疏附县法院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不断规范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调解领域,规范调解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发生一起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事件,陵县梅镇法律服务所及时调解,运用“各个击破法”,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新疆岳普湖县法院为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岳普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提升妇女干部的法律维权能力和水平,3月3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司法局和陵县妇联联合成立妇女维权法律宣讲团,召开了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培训班。 最近,山东省陵县神头镇某村发生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该镇司法所及时出击,与该村人民调解员配合,平息了这场纷争。 葛明玉(女,65岁)是陵县一退休工人。20年前与陵县一中学教师张宝林登记结婚,当时二人均离异,张宝林与前妻育有一子——张书彬,时年16岁。婚后第二年又生育一子——张书涛。葛明玉把张书彬视同己出,尽到了一个做母亲抚养教育责任。2004年8月张宝林与葛明玉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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