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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要求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对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并要求17名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公开承诺书。 建立和实施执行联动机制是破解“执行难”、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举措。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加强自身执行工作的同时,着力强化执行联动措施,提高了执行实效。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在缓刑期间,因口角与人发生斗殴,致人轻伤,被宁津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这是宁津县第一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撤销缓刑处罚的案件。 1月27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许孟派出所民警在驻地巡逻时发现有群众高喊抓贼,民警快速反应,与群众一起将可疑男子制服,并从该男子身上发现螺丝刀等工具及现金1000余元。 1月23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东辰佳园小区南门附近时,发现两名男子见到警车迅速躲闪,形迹可疑,民警遂当场对其进行盘查。经比对,确认该男子为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孙某(男,25岁)和周某(男,25岁),遂将其抓获。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加深入的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抓住春节有力时机,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积极建设法治绵阳、法治涪城,绵阳市司法局、涪城区司法局和城北街道办事处联合在涪城区铁牛广场联合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 山东垦利县永安司法所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治效果,努力达到“无脱管、无漏管、无重新犯罪”的“三无”目标,采取五项措施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无死角,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疆哈密市法院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有关司法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出六项实践活动,以此为载体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以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 1月22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召开“8.24”重大交通事故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共为19名当事人兑现执行案款190万元,此案的顺利执结,标志着该院涉民生案件专项行集中执行活动“首战告捷”。 2013年,山东省德州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4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1%,完成全年目标的107%,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600余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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