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以“五强化、五注重”为举措,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全方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强化庭前掌握,注重案件办理。一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和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少年法庭法官在庭审前主动与被告人的父母及其所在学校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思想状况、成长环境、社会交往以及平时表现,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庭前教育,通过法律教育、思想教育、感化教育和亲情教育,让涉案未成年人主动认罪和真诚悔罪;另一方面干警在向未成年被害人调查取证时,先征求被害人对谈话场所和在场人员的意见,主动听取被害人家属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预防为主,注重源头预防工作。该院积极开展“法校共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及时与司法局、检察院、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格局;安排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心里咨询、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编发宣传资料等活动,全方位拓宽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渠道。
强化社区矫正,注重延伸帮教触角。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实施细则》,全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工作;建立回访帮教档案记录,适时根据回访情况,根据需要调整帮教措施;实行犯罪案卷封存,消除未成年人思想顾虑;不定期与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乡镇村进行沟通,共同构建一体化的帮教网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帮助解决未成年人罪犯刑满释放后在就业、复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强化以人为本,注重拓宽工作途径。突出以人为本,不断拓展少年法庭审判模式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圆桌审判”、“温馨审判”,舒缓严肃紧张的庭审气氛;在执行量刑规范化的同时,对未成年人采取“刚柔并举、分类处理”的方式,区别审理,对一些庭审时虽未成年,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有重大影响的被告人,依法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积极研究、探寻相关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体系制度,创新相关举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综合治理,注重营造良好环境。近年来,该院多次参与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良网络信息、淫秽色情网站、违法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厅和歌舞厅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进行联合集中整治,净化社会风气;同时,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学校、社区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商讨会签文件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5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判处缓刑1人,成功帮教未成年人罪犯1人;组织法官到全县各中小学进行法制讲座6次,在繁华街道进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8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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