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黑龙江宾县警方端掉一电诈帮信犯罪团伙

时间:2022-03-22 12:15:27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李昌 李博 朱善永
导读: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中,黑龙江宾县警方始终保持对电信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2名违法行为人,该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李昌 李博 朱善永)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中,黑龙江宾县警方始终保持对电信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2名违法行为人,该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11.jpg

  今年2月份,黑龙江宾县公安局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推送的“两卡”犯罪线索,宾县辖区一人名下两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宾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联合西城派出所对该线索深入分析研判,准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宾县宾西镇的孙某,于2月11日在宾西镇某小区将孙某抓获。

  孙某到案后,起初还觉得自己很冤枉,认为自己只是以288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两张电话卡卖给了别人,本人并没有参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民警向孙某进行了普法,明确告知其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并被用于电信诈骗的都是违法犯罪。经过民警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孙某幡然悔悟,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如实供述了具体犯罪事实。

  在孙某涉嫌帮信案件告破后,刑侦大队侦查员并没有停下侦查的脚步,本着严厉打击“两卡”犯罪的卡贩卡头,全力对电诈及关联犯罪全链条打击的目标,对该起案件继续深挖扩线,顺藤摸瓜确定了“卡头”的身份,于2月12日顺利将“卡头”刘某抓获。

12.jpg

  经查,刘某(男,32岁,哈市阿城区人)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电话卡是用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铤而走险,先本人办理了2张银行卡后,又召集孙某、杜某、代某、张某、刘某等5人,带领他们在宾县宾州镇、宾西镇共办理了7张银行卡,刘某以每张卡1000到1300元的价格向5名卡主进行收购,再以2000到3000元不等的价格将总共9张银行卡全部出售给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从中获利7900元。9张银行卡全部被用于电信诈骗,涉案流水共计1200余万元。

13.jpg

  侦查员通过大量工作,在确定这一电诈帮信团伙的成员架构、涉案金额、活动轨迹后,于3月2日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在宾县宾西镇将另外4名卡主杜某、代某、张某、刘某全部抓获到案,四人均供述了贩卖银行卡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刘某、孙某、杜某、代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被宾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张某、刘某被采取惩戒措施。至此,宾县这一电诈帮信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宾县警方提示:

  1、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否则,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2、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一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否则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3、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