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吕苗)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好借不还,起诉再还。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亲友间借款产生的民事纠纷。
被告李某与原告马某是多年好友,被告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1500000元,马某念在多年好友情分便借款给李某,双方签订借条一张并约定还款日期,期限到后因原告急需用钱向被告多次催要,被告推三阻四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遂诉至焉耆县人民法院。
焉耆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永峰接案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被告李某表示当初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现也愿意调解希望能分期偿还,在张永峰的耐心调解下,原告也同意分期偿还的建议,最终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借款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因小失大。对于亲友的借款请求,不要轻易基于“情谊”、“信任”就借出大额钱款。当借款关系发生时一定要签订好借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证据就是维护我们权利的最好武器。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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