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马雪菲)11月23日,这天的阳光对陈某来说格外的温暖,望着手里的钥匙,看着终于清理腾空的房屋,生性木讷的他只是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19年7月,陈某从孙某处一次性付款购得某房产公司开发的小区住宅楼房一套,付款当日,孙某向陈某出具了《收款收据》一份、《房屋订购单》一份,并告知陈某,可以拿着这些单据去某房产公司售房部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当陈某来到房产公司后却被告知此房屋归孙某所有,不能交付给陈某。无奈之下,陈某将某房产公司、孙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调解,陈某与房产公司达成和解确定房屋所有权归陈某所有,并约定房屋交付日期。
2021年7月房产公司按期如约交付房屋,在陈某高高兴兴准备装修入住时,却发现李某正在装修该房屋,并声称他与孙某之间车辆置换房屋的债务还未了清,所以该房屋归他所有,不愿腾房交付,多次沟通未果,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认真梳理了案件材料,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了解到:该房屋本系李某所有,李某因需要购买车辆与孙某签订了车辆置换房屋协议,以涉案房屋置换孙某的车辆并到房产公司作了变更登记,后孙某未能向李某交付车辆,因此车辆置换房屋协议未实际履行,李某认为该房屋所有权仍归自己所有,自己不应当向陈某交付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为了能尽快妥善解决纠纷,执行法官多次组织陈某、李某、孙某协商,并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耐心劝诫,最终当事人达成和解:房屋内李某已装修铺设水电部分折算成金额由陈某支付给李某,其他已购买好的装修材料由执行法官出面同装修材料店主协商退货退款,李某与孙某债务不清之处由二人自行商议解决。至此,这起房屋牵涉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始终秉持以释法明理、说教劝谏在先,强制执行、动用司法措施在后,在执行各节点,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为出发点,找准问题症结,击破问题难点,为顺利执结案件找出关键突破口,不仅落实“决战70天·打赢收官战·奋力争上游”的工作部署,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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