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确实不应该卖假酒危害大家的安全”薛某歉意的说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薛某2020年10月至12月份,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在阿图什市销售假冒“伊力”牌白酒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随即开展调查工作,并根据《关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通知》的规定,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薛某提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诉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鉴于该系列案件涉案假酒数量多,受害者众多,为有效优化公益诉讼办案结构,拓宽公益保护渠道,喀什中院立案庭3名法官前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进行诉前调查,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征得公益诉讼人的同意后,组织薛某与公益诉讼机关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薛某也认识到了销售假冒商品行为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支付涉案白酒赔偿款,同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在《克州日报》上公开发表道歉。薛某表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会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严格审查货物来源,对货品尽到审慎的检查义务,不接受无来源的产品,不被小利所蒙骗,为大众健康负责。
“民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售假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告受到支付赔偿款的处罚,公开道歉,加大违法成本,更是震慑和警示社会上的潜在违法者,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喀什中院立案庭法官在开展诉前调查工作的同时,向当事人普及了基础法律知识,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使当事人的法律观念有所增强,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应。
近年来,喀什中院立案庭法官始终坚持实地调查,走进矛盾易发地,将纠纷就地化解,坚持把矛盾化解在诉前,促进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力推动诉讼服务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多措并举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缓解了审判压力,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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