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张海英)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2019年3月15日,于某与焦某签订施工协议条款,由于某为焦某修建位于木垒县白杨河乡的住房。房屋修建完成,焦某向于某支付268100元后剩余7000元未付,因发现于某未按照协议完成房屋修建,且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焦某多次找于某协商未果后,将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了解,焦某未付剩余建房款是对于某所建房屋的质量有异议。开庭审理前,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承办法官便主持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情说理、以案说法,耐心做双方工作,用最直白的语言把法律关系剖析给原被告双方,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于某表示会尽快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维修,焦某对此做出让步,当庭向于某支付5000元,让于某用于购买材料,并表示修复完毕三个月内会向于某支付剩余建房款2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木垒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优化调解程序,努力做到简案快办。该案的化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更多的司法资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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