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沙和曼)“巡回审理”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接地气的一种审判方式,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立案庭干警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去往木垒县博斯坦乡开展巡回开庭。
据悉,热某某,居某某分别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5月25日在杨某某处赊购摩托车,并约定2018年9月10日之前付清车款,后经杨某某多次索要无果,故将热某某、居某某诉至法院。
在巡回开庭时,干警沙合曼认真聆听完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陈述,运用法律知识,讲事实、摆道理、普法律,从情理与法理出发,耐心细致的与原被告协调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8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欠款,若逾期被告向原告杨某某承担自欠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6.5%的利息。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干警利用巡回开庭的机会,还向当地群众普及《民法典》、土地纠纷、牧业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学到了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
被告居某某说到:“通过今天的巡回开庭化解了与杨某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还学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家门口的法院’加合斯。”
近年来,木垒县法院以减少诉累、止争息诉为目标,主动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办案解决纠纷,还将巡回审理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送达等相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木垒县法院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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