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梁晶晶)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1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喀什地区伽师县人民法院获 “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艾山江·吾布力(维吾尔族)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全国优秀法院——伽师县人民法院
伽师,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美丽富饶的地方。伽师县总面积6600.68平方公里,辖6镇7乡,47万人,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丝绸之路南道,是久负盛名的重要商埠、著名的古代西域重镇之一。伽师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4月,现有内设机构8个、下辖6个人民法庭,人员82人。近年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法官专业化审判、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机制、信息化建设等大批工作亮点,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运行,取得了显著司法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报道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伽师县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在现有条件下的成功模式和工作经验也在全区得到推广。
凝心聚力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切入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队伍政治素养。全面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扎实做好驻村扶贫和服务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两固定三规范四循环”党建工法(即固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规范会议程序、内容、全程记录,一季度一循环),制作出党支部“三会一课”月历,将“三会一课”活动细化到12个月、落实到52个周, 既实用,又可以提醒各党支部按照“月历”要求,做好会议准备,扎实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审判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组织检查督查22次、廉政授课14次。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谈话4人次,确保廉政警钟长鸣。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教育广大干警守好廉洁底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扎实进展和成效。
诉源治理 打造多元解纷大格局
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为龙头,以村、社区、“访惠聚”工作队(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解纷组织为核心,逐步形成 “四轮驱动”纠纷化解模式;建立特邀调解员定期驻点和便民服务点,法官工作室不定期巡回办案、巡回调解等机制;建立“红色调解驿站”伽师工业园孵化基地多元解纷站和“个人调解工作室”海霞调解工作室;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聘请“多元解纷调解员”。通过机制不断创新,努力把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公司员工的工作台前、人民群众的田间地头。自诉前多元解纷工作开展以来,伽师法院诉前委托解纷组织调解的案调解和解率达到81.7%,通过庭外、诉前调解的纠纷占到了76.8%,和解23.2%;通过立案庭分流化解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占全院案件的68.4%。转变中心职能。建立“一厅三区三中心”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指挥指导中心机构;转变机构职能,建立以调解为核心的诉讼服务调解、速裁和机动团队;转变工作职能,制定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细则》《审理速裁案件实施细则》等各项诉讼服务实施细则,加强诉讼服务与其他多元解纷机构的合作和沟通。目前,伽师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在311个行政村成立多元解纷调解室,成立法官工作室12个,设立便民服务点16个,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核心,辐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网格化、全覆盖的多元解纷机构已初步形成。加强“调确裁审”一体对接。加快案件流转速度,最大化提高纠纷和谐化解的效率;包片管理。团队包片、包乡镇、包社区,巡回办案、巡回调解、上门指导,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靠前服务,助推企业、乡镇经济发展;转变乡镇法庭职能,把纠纷和谐化解挺在前面。伽师县法院速裁调解率为80.72%,平均审理期限仅为8天,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有了长足提升。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将立案咨询、信访接待、诉调对接、司法救助等多个窗口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集中接待当事人,一次性办理,一条龙服务。推行“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联系法官等服务。积极开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实现“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
立足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积极采取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注重掌握社情民意,关注群体性和涉众性案件,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做到看清社情,吃透案情,依法裁判,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6年以来,受理民事案件5631件,结案5591 件,结案率99.29 %;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943件,调撤率为88.41 %。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上下实功夫。聚焦弘扬“枫桥经验”,突出强化“有解思维”,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破除诉讼障碍、降低解纷成本、减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关怀。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司法服务中扬正气、接地气、抒热气、祛浊气、化怨气、达和气,切实做到了“法律无情、操作有情”。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从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发,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对涉民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全力为民营企业负责提供法律保障;主动服务保障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在旅游景点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靠前解纷,便捷高效受理旅游纠纷,确保以纠纷的及时高效化解,促进县域旅游经济健康发展;从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出发,对消费者维权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并在消费者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消费纠纷,为1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减缓免诉讼费 15万元。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号召,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受到表彰的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见贤思齐、对标先进,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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