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才恩吉德玛) 屡屡遭受丈夫暴力的赵某,在村妇联的帮助下,通过博湖法院妇女维权法庭结束了8年的噩梦般的婚姻生活。赵某感慨地说,是妇联组织和维权法庭给了她新生,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博湖法院充分发挥妇女维权法庭及反家暴中心的作用,在审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侵犯妇女人身权利案件、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益案件、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权案件、老年孤寡妇女赡养权受侵害案件等多种涉及妇女权益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维权法庭建立相应的审判制度,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平均审案时限45天左右。维权法庭与妇联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公安机关,社区、村组织取得联系,对妇女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指导民调组织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吸纳妇联干部成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维权法庭把她们吸纳到合议庭中,使她们参与个案的调查、审理、监督等环节,对案件评议行使表决权,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受理的大多数是婚姻家庭案件,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注重调解,采用“引导法”、“规劝法”、“感化法”等多种方式,使调解结案率达60%,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率达40%以上,有力地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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