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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跳槽被判赔巨额违约金

时间:2018-11-22 09:19:39  来源:  作者:
导读:网络知名游戏主播江海涛以“嗨氏”的网名,活跃于虎牙直播平台,因为经常直播热门游戏《王者荣耀》吸引了不少人气。2017年8月,虎牙直播发布江海涛违约声明,称江海涛于2016年和虎牙签署了独家合作协议,在未与虎牙直播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离开虎牙,并在其他平台进行了直播,构成单方面违约。

  健康中国人讯 据北京青年报 网络知名游戏主播江海涛以“嗨氏”的网名,活跃于虎牙直播平台,因为经常直播热门游戏《王者荣耀》吸引了不少人气。2017年8月,虎牙直播发布江海涛违约声明,称江海涛于2016年和虎牙签署了独家合作协议,在未与虎牙直播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离开虎牙,并在其他平台进行了直播,构成单方面违约。

  近日,该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决确认江海涛需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40余万元。

  事件

  主播跳槽被判赔巨额违约金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网络游戏主播“嗨氏”与虎牙直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已作出二审判决。

  “嗨氏”,原名江海涛,曾是虎牙直播平台的知名游戏主播,因为经常直播游戏《王者荣耀》,被不少网友称为“王者荣耀一哥”,在虎牙直播平台上人气很高,长期排名虎牙收入榜前列。但2017年8月,虎牙直播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关于江海涛的违约声明,令人们发现了直播平台和主播间的“裂痕”。

  虎牙直播在声明中称,2016年10月,江海涛与虎牙直播签订了独家合作协议,合同期至2018年1月31日,双方约定,虎牙直播作为江海涛唯一直播平台,并称江海涛是在虎牙直播平台逐步成为“行业知名主播”。

  2017年8月27日,江海涛在未与虎牙直播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离开虎牙直播并在其他平台进行直播。“该行为已严重违反双方合作协议,构成单方面违约”。此后,虎牙直播将江海涛诉至法院。

  近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北青报记者获取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江海涛违约成立,并认为其违约行为恶意明显,判决江海涛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等费用。一审判决后,江海涛不服判决,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江海涛方面在二审提交证据,试图证明其离开虎牙直播平台是因遭受虎牙直播平台其他知名主播的围攻、谩骂甚至人身安全威胁,以及虎牙公司的打压导致无法正常直播。江海涛还提交证据试图证明虎牙直播所主张的损失与实际不符等。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并无不当,并认定江海涛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在虎牙公司平台直播,于这段不足一年的时间里,江海涛的收益达1118万余元,并驳回了江海涛提出的违约金4900万元数额过高的诉求。

  最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江海涛的上诉,维持原判,赔偿虎牙直播违约金4900万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等各项费用40余万元。

  疑问

  违约金为何高达4900万元?

  此案中违约金高达4900万,如此大的数额也引起了公众关注,违约金为何会如此之高?

  广州中院二审判决书显示,这个违约金数额主要是根据虎牙直播和江海涛签订的合同得出的。

  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2017年1月,虎牙公司(甲方)、江海涛(乙方)与关谷公司(丙方)签订了《虎牙主播服务合作协议(预付)》。该协议约定,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内,不得在与甲方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现有及未来的网络直播平台及移动端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斗鱼直播等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直播,包括任职、兼职、挂职或免费直播;不得承接竞争平台的商业活动。如果乙方没有甲方同意擅自终止或违反约定,在甲方以外的其他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及解说,则构成重大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在甲方平台已经获得的所有收益,并要求乙方赔偿2400万元人民币或乙方在甲方平台已经获取的所有收益的5倍(以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解读

  5倍违约金是否合理?

  那么,江海涛与虎牙公司协议中的5倍违约金是否合理呢?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认为,违约金能约定多少倍,这方面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主要是由签约双方来定,法院是不管的。

  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查明,2017年6月8日,虎牙公司、江海涛签订了《高能少年团》合作之补充协议书,双方确认,为提高江海涛知名度,虎牙公司花费巨资推荐江海涛参加浙江卫视举办的大型综艺节目,虎牙公司已与节目组签约,并要求了节目组给予江海涛相关的资源和待遇。本次活动推广共计投入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双方确认将该等投入确认为江海涛依据原协议合作取得的收益。

  在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上,江海涛认可实际收到收益金额为518万余元,此外,双方按照《高能少年团》合作之补充协议书,将600万元投入确认为江海涛依据协议合作取得的收益,江海涛合作收益共计1118万余元,因此,违约金为江海涛在虎牙直播平台获取的收益的5倍,即5593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虎牙公司的损失经评估为1.17亿余元,他们并未要求江海涛支付5593万元违约金,而是要求支付4900万元。

  一审宣判之后,江海涛认为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计算的违约金过高,但他二审时并没有提交有效的理据论证4900万元违约金过高,广州中院将该条上诉理由驳回。广州中院在判决中指出,“虎牙公司仅主张4900万元,是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且已证明约定的合理性,理据充分,未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应予支持。”

  此外,根据判决书,在案件庭审的时候,江海涛本人并没有到庭审现场,也没有提供证据。法院认为,江海涛经法院传唤,本人拒不到庭就有关事实陈述,且未提供证据,致使对案件违约金有重要参考作用的事实无法查明,法院认为应由江海涛承担不利后果。

  对此,赵虎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发生纠纷后,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比如在新的平台挣了多少钱、证明没给原来的平台造成那么多损失,这些证据对最后违约金的数额都能起到很重要的参考作用”。

  虎牙直播的公关21日告诉北青报记者,针对江海涛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一切以判决书为准。针对4900万元的违约金的金额以及偿还能力等问题,江海涛的代理律师邓勇告诉北青报记者,他需要联系江海涛,获得授权后方能回应,但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时,邓勇尚未给出任何回应。

  调查

  网络主播违约跳槽纠纷案频发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国内直播平台竞争激烈,诱使竞争平台的主播在合同期内违约,争夺流量与用户,为广大游戏参与者树立了不良榜样,结合主播的收入情况,原告的投入及损失情况,非相对较高的违约金不足以制止违约行为。

  法院表示,江海涛曾辩称为成为顶级主播,其个人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可其付出的努力,但认为其成为知名主播后,虎牙公司已向其支付大额报酬,“对于个人成功,除努力外,更为重要的是诚信。个人在成名中努力不能成为其违约、违背诚实信用的借口及抗辩意见,并且江海涛在广大青少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应洁身自好,诚信做人”。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网络主播“跳槽”引发违约诉讼的案件屡见不鲜。今年2月,斗鱼直播平台发布针对网名“蛇哥Colin”的游戏主播违约及侵权的法律声明,认为其有擅自到其他平台进行直播等违约和侵害商誉的行为。斗鱼直播平台称,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4000万元。

  今年9月,虎牙直播发布公告称,网名“虎牙雷藏”的游戏主播因在其合同有效期间,“公然宣布跳槽第三方直播平台进行直播,违反双方协议,构成单方面违约”。虎牙直播称,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不低于1000万元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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