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郑渊)古语有云“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自古以来,赡养老人无论是从法理方面还是人情方面来说,都是每位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在我国农村的现实生活中,子女之间因为赡养老人引发纠纷依旧屡见不鲜。
家住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某村村民詹某(女)已年近九旬,儿孙满堂的她本该到了在家安享晚年的时候,但此时的她却被自己的“终事大事”弄得心神郁结,终日以泪洗面。
2018年5月下旬,詹某在儿子、女儿和孙子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建瓯市司法局小桥司法所申请调解,申请事项为要求自己所生育的所有男嗣及男嗣后代赡养自己。小桥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在向詹某及陪同家属初步了解纠纷情况后,受理了老人的纠纷。
原来,詹某与丈夫范某在世期间共生育有三男四女,如今长子和次子已殁,次子三子长年在外务工,四个女儿均已出嫁且三个长年在外地生活,最小的女儿嫁至本镇邻村,詹某的日常生活基本由该女照料。从2018年3月开始,詹某因病疾双目基本失明,目前生活已无法自理,为此,詹某多次召集后代商量赡养事宜,谁料后代多次因赡养自己和分家等事发生争执,在万般无耐之下,詹某来到小桥司法所求助。
通过与詹某进行交谈,调解员了解到,詹某按农村习俗将赡养自己的责任“压”到男嗣身上,即长子后代(两男)、次子后代(两女)和三子,并提出谁养她则祖屋就传给谁的说法。在明白詹某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将詹某所有直系后人约于第二天早上九点到司法所参加调解,詹某次女和三女因事无法参加。
第二天上午,除詹某及所有后嗣(除两女之外)均如约而至,但令人意外的是,詹某的二儿媳也来到了调解现场。调解开始后,调解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出发,向所有当事人阐释了该纠纷中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房屋产权继承顺序等法律关系。在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的过程中,詹某的二儿媳、孙女与詹某长女多次因分家、赡养问题发生争执,詹某的小女儿也在双方争吵后加入,调解在多方的间歇性争吵中缓慢进行着……
经过长达一天的“维和”,范氏家族的族群矛盾也渐渐显露出来,婆媳关系“紧张”、叔侄关系“危殆”,有的甚至相互猜忌,整个家族关系在面上都无法做到基本“和谐”,更别提妥善处理詹某的赡养和范家的家业分割问题。为此,调解员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出“孝字牌”,提出优先解决詹某的赡养问题。当天晚上,调解员在征求完詹某本人意见后,初步暂定按农村习俗由男嗣赡养的方向来调处纠纷。范家三兄弟或后代共三家人如何赡养詹某?詹某的饮食起居的保障程度?詹某的医疗费或操办后事费用如何分摊?詹某生病住院或卧床期间谁来照料?……调解员将上述问题一一列出与赡养当事人共同商讨,詹某大女儿与小女儿在一边旁听。在协商期间,詹某情绪波动很大,詹某小女儿始终在一旁安慰着母亲……调解员建议三家人按时段赡养,今后依次类推,直至詹某百年(过世),詹某三子和长孙当场同意了调解员的意见,就在这时,詹某的孙女们不同意了,她们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其一,大孙女尚在孕期(二胎),第一胎尚幼,自己根本没有条件全心身照看奶奶;其二,二孙女事业尚在起步期,且孩子年幼,也没法照顾;其三,可以先对祖房进行分割,再谈赡养奶奶……当听完姐妹俩的话后,调解现场又开始“沸腾”起来。此时,调解员心里明白,即便确定詹某要其姐妹俩赡养,一般情况也是由其母亲照看,但鉴于詹某二媳妇与詹某的关系,范家人有顾虑。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就在此时,调解员想到了一直陪伴在詹某身边的小女儿……终于,赡养詹某的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由于划分范家祖宅涉及财产分割,必须慎重进行,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将该村分管土地的村干部、村调解主任和镇土地所工作人员约于第二天上午共同前往范家祖宅配合调解。
第三天一早,在现场,詹某三子与詹某俩孙女因詹某三子强
占少量土地盖房一事又发纠纷,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在丈量并确定祖宅面积过后,詹某俩孙女与詹某长孙因分家位置、面积等问题争议频频……詹某见到后辈因分房闹成这样,索性坐地号啕大哭起来,此时的调解现场乱成了“一锅粥”,调解员见状,立即上前一一劝说,将上述突发状况一一化解。
当天晚上,人民调解协议在詹某和后嗣们争执中且经历多次
修改的情况下终于达成。在调解本案的过程中,詹某的两孙女先分家产后赡养奶奶的态度多少让调解员有些反感,但到最后,结局却出人意料,两孙女争祖屋的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奶奶,调解员不得不为自己当初的“武断”付出心理“代价”。
最终,一场赡养和分家风波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终于得到平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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