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权林霞)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八角村的吴某来到司法所求助,称一名外地养蜂户未经同意将蜜蜂放置于自家房屋背后的空地进行采蜜作业。吴某认为自己也是养蜂人,可所养蜜蜂种类不同,难免会相互影响;再者自己的土最近刚洒了农药,要五年才可进行种植,担心如果导致对方蜜蜂死亡,自己无经济能力负担赔偿。希望司法所协助劝离这名养蜂户。
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村干部和队长了解情况,才知这名外地养蜂户邓某还未回来,只是租地打算放在那里,但那块地不属于八角村,而是朝阳村,只是刚好位于吴某家背后。工作人员请两村的干部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告知邓某,法律规定转地养蜂要求双方距离至少1000米以上;且他养的夜蜂价值几十万,若发生意外损失定责较困难,望其慎重考虑。
经多方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邓某不会放置蜜蜂在吴家背后的地里,转放其它养蜂地;二、吴某今后在喷洒农药时必须提前通知本村各养蜂专业户,以便做好防御工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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