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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依法治企 助力法治广东建设

时间:2013-07-11 16:10:51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长森
导读:“社会效益为先,企业效益为重”,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广东电网公司近年来加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力度,通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律工作全面融入核心业务,逐步实现了企业职能由“行政管理”向“社会服务”的华丽转身,连续7年在广东十大服务行业居民评价中居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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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广东电网公司普法工作重点项目模拟法庭在佛山供电局开庭。刘安琪 摄

  “社会效益为先,企业效益为重”,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广东电网公司近年来加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力度,通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律工作全面融入核心业务,逐步实现了企业职能由“行政管理”向“社会服务”的华丽转身,连续7年在广东十大服务行业居民评价中居于首位,在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评价中实现4连冠。

  核心业务纳入“法律风险库”

  随着依法治理模式的改变,法律服务也日益融入广东电网公司核心业务流程。

  近年来,广东电网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陆续完成了“输电线路防止外力破坏法律指导意见”、“电力营销业务法律指引”等6大类27项研究课题,出版印发了法律类业务作品18种5万余册,为各业务领域一线员工提供了有效的操作指引。同时,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电力营销、劳动用工等各业务领域出具法律风险提示书及法律意见书954份,实现了法律工作与业务领域的有效融合。

  针对570个业务流程,广东电网公司从制度入手,梳理出233个法律风险点,提出441条防控措施,形成了覆盖全部业务领域的《法律风险事件库》。在此基础上,定期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清理整顿。

  近两年,广东电网公司先后针对历史遗留的对外担保、劳动用工和市场营销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处理了历史遗留的56宗重大对外担保事项,深度清理了市场营销6大领域主要风险,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了安全稳定的发展局面。

  重大项目组建“法律顾问团”

  电网建设项目时间跨度长、法律风险多,在过去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下,电网架空线路、征地补偿、青苗赔偿等领域矛盾较为尖锐,纠纷频发。

  为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进程,缓和电力建设带来的社会矛盾,广东电网公司选择了两个重大项目试点法律顾问服务机制,组成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及时解决法律问题。2011年以来,法律顾问团队累计审查项目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书30余份,参加调研交流会10余场,举办法律培训5场,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讲活动10次,处理属地纠纷12宗,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打造精品工程提供了法律保障。

  合同管理“法律全渗透”

  合同风险防范是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环节。

  广东电网公司通过强化合同管理,理顺合同流程及权限,完成“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全省合同上线运行和法律审核率100%。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合同风险的全过程管控。向前延伸,扩大合同范本的覆盖面及使用率,试点运行合同承办人员备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合同承办质量关。向后延伸,强化合同履约监督检查,防范合同变更及履约法律风险。

  据统计,2011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共颁布合同范本61份,培训合同承办人员2万余人次,累计抽查重大合同354份,提出改善建议105条,促进了全系统合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法律人员审查经济合同183698份,合同总标的额1674亿元,参与合同谈判962次,提出重大意见1097条,有效预防了合同领域的重大法律风险。

  专家表示,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但当前国家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均制定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远不能适应电力行业的发展进程。广东电网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推动《广东省供用电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涉电法规的立法进程,保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全省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电力服务,为法治广东、幸福广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邹长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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