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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检察院“三个聚焦”全力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

时间:2019-04-27 10:51:12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韦英
导读:当前,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最重的任务、最严的责任,是压倒一切的工作。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司法工作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指示精神和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特殊意义、形势任务、重要举措和作风要求,把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韦英) 当前,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最重的任务、最严的责任,是压倒一切的工作。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司法工作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指示精神和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特殊意义、形势任务、重要举措和作风要求,把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

一、聚焦服务保障大局,为册亨脱贫攻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加强调研和帮扶力度,谋划发展思路。2019年以来,册亨县检察院党组班子多次深入到联系点,组织村组干部及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开展座谈4次;与村组干部和帮扶村群众拉家常,听取他们对县委、县政府及帮扶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如何帮助群众谋发展,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加大对帮扶村的帮扶力度,2019年开展扶贫联系点贫困户、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党支部、易地扶贫搬迁户等系列慰问活动以及资助帮扶村“洁净村寨建设行动”和拨付村级工作经费共2.97万元。

(二)及时派员下沉驻村,动员群众搬迁。2019年,册亨县要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万人,3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下降至2%以下,全面完成87540人搬迁任务,其中,册亨县检察院联系帮扶的弼佑镇伟外村、者岳村应搬迁共425户1810人。册亨县院积极作为,全面助力册亨县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百日大会战。3月以来,该院将在编干警的50%即16人下沉到扶贫攻坚第一线,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不分昼夜地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政策宣传,动员群众搬迁。截止目前,共派员下沉扶贫攻坚第一线73人(次),走访群众554人(次),劝导群众签订搬迁协议356户1510人,完成搬迁任务总数的83.8%。

(三)积极投入人力财力,帮助群众搬新家。2019年4月,脱贫攻坚工作从动员搬迁转到动员入住阶段,册亨县院积极协调搬迁服务车辆及接通水电,协助购买家具,帮扶解决就业问题等,帮助群众搬新家、找工作,让群众搬得乐意,住得放心。截止目前,共帮助已签订搬迁协议群众入住高洛新区、新锦家园等安置点共134户549人,已完成第一阶段入住任务指标,助力册亨县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百日大会战工作顺利推进。

二、聚焦司法需求和目标任务,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环境

根据州院印发的专项工作方案,结合册亨实际制定了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行动方案,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围绕脱贫攻坚司法需求,围绕目标任务不放松,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该院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狠抓司法办案,狠抓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摸排线索,及时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跟进各项措施,以召开联席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在2018年底受理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涉恶案件1件27人,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件27人。2019年4月12日至15日,该院主持全院工作以及分管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两位副检察长亲自带队,出庭本院办理的首起涉恶案件。该案因涉案人员较多,且受害人均为智力有缺陷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庭审中,公诉人结合公诉意见对27名被告人开展法制教育,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围绕县委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行动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2019年4月,该院办理20件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涉及金额共计26.5万元,欠薪企业承诺将与农民工积极协商处理,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同时,用好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手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为脱贫攻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18年12月,该院发出涉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点保护检察建议10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行政机关均在两个月回复期内回复并整改完毕。

(三)主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犯罪,增强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就业环境。2019年以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侵犯被害人系企业家案件3件6人,批准逮捕2件5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系企业家案件1件1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企业家案件审查起诉2件5人,均在审查起诉阶段。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主动送法进校园。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该院选派优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15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全县中小学、中职学校全覆盖。2019年以来,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3次,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人数3879人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多种普法形式解答中小学生的法律问题,将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继续向纵深推进。

三、聚焦形势任务压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结合自身实际和脱贫攻坚的形势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在脱贫攻坚一线展示好检察担当和作为。

(一)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紧密结合册亨县实际,对照省院和州院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动态考核办法,把专项工作的目标任务项目化、数据化、责任化,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名干警的身上,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差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奖励,确保安排部署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传递检察好声音。把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工作贯穿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过程,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9年,通过利用扶贫联系点院坝会、赶场天设点等形式开展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扫黑除恶、国家安全以及检察职能等集中宣传10次,检察干警下沉入户宣传1200余人(次)。通过宣传脱贫攻坚中的检察好故事,展示检察好形象,弘扬检察正能量,把检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舆论优势,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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