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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将于明年3月施行

时间:2015-12-28 11:43:57  来源:人民网  作者:陈丽平
导读:家是每个中国人的“根”。家安国可安,家庭和谐至关重要。反家庭暴力法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旨在切实保障所有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努力让每个家庭和睦幸福,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的兴旺发达。

  家是每个中国人的“根”。家安国可安,家庭和谐至关重要。反家庭暴力法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旨在切实保障所有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努力让每个家庭和睦幸福,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的兴旺发达。

  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申请人

  反家庭暴力法借鉴国外民事保护令制度,总结部分地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试点经验,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该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该法还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该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该法规定,申请人、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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