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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检察院搭建“三能”督察平台

时间:2015-12-11 16:25:5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秀荣 高洪亮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针对实践中因工作职能重叠而导致的能动督察弱化、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积极搭建与基层院实际相适合的“三能”督察平台,切实把督察的重点放在凝聚督察合力、促进纠改问题、服务检察工作上来,强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

  今年以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针对实践中因工作职能重叠而导致的能动督察弱化、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积极搭建与基层院实际相适合的“三能”督察平台,切实把督察的重点放在凝聚督察合力、促进纠改问题、服务检察工作上来,强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

  推行“三合一”模式,打造聚能督察平台。在职能融合上抓主体,该院将与检察业务、队伍事务紧密相连的三个部门(政治处、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和督察职能有效融合,对常规性督察成立以督察室、政治处、办公室三部门人员参与的专职督察人员,对各部门及干警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形成职能部门主抓、督察搭台查的工作模式,促进了工作落实又形成工作合力。在内容整合上抓具体,坚持把检察机关禁止性规定遵守情况作为重要督察内容,检务督察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干警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的日常工作;三个职能部门分别对队伍管理、事务管理、业务管理中需督察事项,及时提出督察建议和方案,按照抓具体求深入的要求,扎实搞好督察活动。同时,不断加大对条规禁令督察的频次和力度,及时将结果在院内部网站上予以公布,为检务督察工作营造氛围。在问题结合上抓反复,对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易反复的问题,坚持每月由一名党组成员轮流带班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阶段性突击检查任务,采取电话查岗、临时集合点名、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突击督察,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通报错误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正的措施和建议,使干警能及时改正错误,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好督察纠错功能。

  实行“三强化”原则,打造能动督察平台。把抓难点、抓重点一以贯之,不断丰富督察的形式和方法,在真督实察中扩大督察工作的影响力。强化决策部署的督察,紧紧围绕上级院和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建立登记、交办、催办、办结、报告、反馈工作机制,将决策部署具体细化到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干警个人,适时督促,及时上报反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今年4月份省市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专项督察通知下发后,党组成员许岩峰带队,结合本院实际及时进行以学促考、学考结合的督察方式,很好地检验了干警的学习成效。强化三项建设的督察。围绕“三项建设”重大任务、重要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聚焦重点难点,瞄准薄弱环节,把握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检务督察与案管、技术部门联合,积极推动信息中心全面运行,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督察全覆盖。对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全程、全面、全部督察,提高了干警“镜头下”执法办案的能力,在监督问效中形成规范执法合力。强化检纪检风督察。制定了《检务督察办法》、《检务督察实施细则》、《检务督察工作要点》、《值班领导督察职责》和《检务督察通报处理》等10余项工作制度。对日常工作、遵守作息时间、上班在岗、车辆管理、值班值勤、执行“禁酒令”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察,做到督察频率不降低,督察内容不缩水,督察标准不放宽,确保办公秩序井然,切实保证督察工作的实效。今年以来,对院规禁令的遵守情况实施督察13次,促进了作风的转变和干警行为的自觉。

  融贯“三上”理念,打造效能督察平台。在诸城市检察院,对督察工作上上下下有三个理念共识:一是督察活动的组织体现在领导重视上。由纪检组长担任督察长,全面领导和组织本院检务督察工作,检务督察委员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对督察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总结分析;对常规性督察成立以督察室、政治处、办公室三部门人员参与的相对固定专职督察人员,切实解决能动督察意识不强的问题;对三项建设及重大活动部署的督察,积极推行院领导带队督察,通过领导带队督察,进一步打造督察声势、壮大督察权威,更好地推进问题解决。二是督察活动的开展体现在规范统一上。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督察行为,按制度办事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并印发了督察工作文书,初步形成了“立项—审批—承办—反馈—回访—督办—通报—归档”等八项工作流程。着眼于督察实效,建立了跟踪回访督察机制,对督察出来的问题实行回访督办,全程跟踪。对所查问题均建立整改台帐,实行挂牌销号,完成一件,注销一件,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不予销号,并进行通报批评。机制的刚性,很好地保证了督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三是督察活动的结果体现在考评运用上。将检务督察工作纳入干警年度目标管理,推行绩效考核,实现“真督实察”的效果转化,对督察出的问题实行清单报备制,每次督察活动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由督察参与人员集体在问题清单上签字确认,由检务督察室保存,作为年底科室个人评先树优的参考。(通讯员 徐秀荣 高洪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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