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一日无食,但不可一日无书。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明代李诩的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书籍的重要性。步入工作岗位后,忙碌的工作之余,你是否也想手捧清茶,与书为伴?
近年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丰富广大干警精神文化生活作为人文关怀的重要方面,通过建设职工书屋,构筑干警的“精神家园”。目前,该院已获得地区级“职工书屋”称号,职工书屋藏书量达到4000余册,藏书种类主要包括励志、文学、哲学、法律、生活常识等维、汉书籍,每年订阅报纸20余种、杂志10余种,同时,阅览室内备有上网电脑,可供干警查阅资料,并设有专职图书管理员1名。井然有序的书籍,温馨的屋内装饰,优雅舒适的阅览环境,为工作之余来这里放松充电的干警们营造出浓厚的读书氛围。
职工书屋的建设,对于调动法院干警的读书兴趣,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以及丰富广大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通讯员 高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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