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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亮相”大屏幕

时间:2015-08-12 14:55:1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谢辉
导读:由于拖欠欠款,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阿克苏市法院日前在市区繁华地段电子屏幕上,曝光了238名个人和45家企业法人的失信信息。这些个人和企业上榜的原因,是他们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隐匿行踪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欠款金额从千元到千万元不等。

   由于拖欠欠款,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阿克苏市法院日前在市区繁华地段电子屏幕上,曝光了238名个人和45家企业法人的失信信息。这些个人和企业上榜的原因,是他们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隐匿行踪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欠款金额从千元到千万元不等。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恶意逃避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难’的原因之一。”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吐尔逊·托合提介绍,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不论在工作或者生活上,都将遭遇不便,比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到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行为将受到限制。

  根据规定,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老赖’有巨大的威慑作用。” 吐尔逊·托合提说,但并不意味着上了黑名单就永远被扣上失信的帽子,要想从名单中删除信息,就必须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本次阿克苏地市两级法院联手将281名失信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布,是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阿克苏地区法院最大规模集中曝光,得到了阿克苏地委、政法委、宣传部等上级单位的大力支持,阿克苏地区法院将日后将继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发布力度,并将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营造“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导向,逐步建立起人们法院与银行、工商、交通等部门互通互联、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网络联动机制,共同打压、围剿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助力破解法院执行难。(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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