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秉承“主动服务、超前谋划、延伸触角”工作理念,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全方位为企业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环境。
做好“加法”,固本培元。在立案阶段,该院不断加大服务工作的投入,设立导诉服务台,引导前来的群众咨询、立案。在大厅放置座椅、饮水机、纸杯、纸笔、报刊等人性化设施,便利当事人诉讼。同时,深入开展“百名法官进园区”、“法企共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县域实际在园区设立了“法律服务站”,每年抽出时间对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并组成法制宣讲小组,分批次到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讲解《合同法》、《公司法》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该院已走访园区企业46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进行法制讲座10次,发出司法建议5条。
善用“减法”,排忧解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涉企案件各项规章制度,尤其在立案阶段,推出“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避免当事人因立案材料不全跑“冤”路现象,对涉企案件做到专人接待、专人办理、专人督导,在立案、排期、庭审、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实行优先原则,快审快结快执。截至目前,该院受理园区企业案件3件,调解3件,调解率100%,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做实“乘法”,提速增效。对于涉企劳动争议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延伸调解职能,实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将调解工作前移至立案阶段,后延至庭后阶段,从而实现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最大限度内平衡各方利益,促使“偃旗息鼓”;对于疑难复杂的涉企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公正、快速、高效地审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涉诉企业确有困难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给予司法救助。
活用“除法”,注重效果。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该院还积极拓展审判空间,利用上门立案、双休日立案等举措,把法庭开进企业,到企业身边开庭普法,不断优化便民诉讼环境;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快速审”的原则;受理的涉企案件除法律规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的以外,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速裁”程序,力求快速审结,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制订相关涉企纠纷案件评估预警机制,及时做好预案,如发现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积极向县委、人大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做到提前介入,想方设法钝化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