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正式施行开始,新疆岳普湖县法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有关规定执行,经过一个月的不懈努力,该院立案工作呈现“三升三降”的局面。
立案数上升。该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立案登记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40%。
群众满意度上升。立案手续的简化、高效的立案效率、详尽的咨询解答使来岳普湖县法院办理立案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法院立案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办案压力上升。立案数的大幅增长、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法官的压力上升了,肩上的担子重了。
诉讼门槛降低。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对起诉材料做形式审查,降低了立案门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权。
诉讼成本降低。当场接收诉讼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等措施的执行,当事人来回奔波的现象没了,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的成本。
怨气降低。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得到有力保障,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感降低了,尊重法律、使用法律的意识得到了增强。(通讯员 温选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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