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毕晓鹿主持,院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地委书记刘剑在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毕晓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把学习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精心组织、深刻领会,坚持真学真用,坚持领导带头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切实把会议精神学深学透,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组织宣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活动,确保把学习活动覆盖到每一名干警,确保会议的每一项要求、每一项举措都入脑入心。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中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法治素养,为加快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美好哈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干警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良知,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价值基础。同时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警,支持干警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形成栓心留人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把学习贯彻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深化“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结合起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规范司法行为,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管住法院队伍,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通讯员 彭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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