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的话这么清楚,讲的理这么明了,现在终于明白我提供的证据为什么没有被采信了,心里所有的疑虑和不满也都消除了,法院的判决,我服!”12月17日一上班,原本怒气冲冲并扬言要上诉的当事人孙某在听完法官的悉心解释后,心平气和地说道。
今年以来,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及时解开了当事人“心结”,更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明确答疑主体。该院严格落实判后答疑责任制,由案件承办法官担任判后答疑的责任人,负责对所办案件进行判后答疑,庭长为督办人。要求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主动释法明理,不能以“不服上诉”等为由拒绝当事人的答疑要求。在当事人拒绝承办法官答疑或对承办法官答疑不满意时,由庭长负责进行答疑。
制定答疑细则。该院规定承办法官应以“第一时间”答疑为原则,即在宣判时对当事人产生的疑问,当即对当事人进行答疑。同时,做到对不同案件采用不同的答疑方法。比如,将案情复杂、争议大、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案件以及网络舆情关注较高的案件等划分为重点答疑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答疑。答疑工作主要围绕法律规定、证据认定、裁判理由和有关诉讼程序等内容,法官耐心做好说服教育、释疑解惑等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引导其服判息诉。
丰富答疑方式。该院始终坚持简繁结合、灵活高效的原则,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采用口头答疑、书面答疑、主动上门、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运用释法明理、案例指导、换位思考等方法,做到耐心细致的阐明裁判理由。对争议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积极做好判前调解,做到案件审结宣判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必要时主动上门进行答疑。
加强答疑评查。建立判后答疑效果评估机制。将判后答疑工作质效情况作为法官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交流会,通过不定期邀请当事人与其座谈交流,听取他们对法院判后答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交流学习的方式推进判后答疑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讯员 俞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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