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法院立足创新,积极探索立案工作新思路,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便民利民的立案工作新模式,包括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多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立案难”问题,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了诸多便利。
八十岁老人李付科及李王氏得知我院这一立案新模式后,向我院申请“上门立案”。立案人员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后,决定于5月9日由我院副院长李建立同志率领立案人员亲自为老人“上门立案”。虽然已是当日下午一点半,李建立副院长依然坚持带领立案人员驱车几十里路前往成武县天宫庙镇张庄行政村张庄村进行上门立案。当事人看到是院领导亲自来立案,激动的热泪盈眶,并不断地诉说自己的苦处。李院长在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后,当即要求立案人员立案并尽快安排开庭审理,还老人一个公道。
上门立案作为一项便民服务措施,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上门立案主要针对的是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方便他们立案。为推进上门立案措施的实施,我院通过立案人员介绍、张贴“立案便民服务措施”告示、发放便民服务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使上门立案从无人知晓到众所周知。上门立案主要以当事人申请为启动模式,流程包括:
当事人电话预约申请。当事人通过拨打立案专线进行预约申请,立案人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后,对符合上门立案标准的,根据案件性质告知当事人立案应准备的材料,指导当事人作好立案的准备。
确定上门立案时间。当事人在准备好全部立案材料后,通过电话与立案人员确定上门立案的时间,并告知立案人员准确的地址。
确定立案行车路线。立案人员在前往立案之前,确定行车路线,以避免当事人久等不立,影响法院信誉。
上门立案。立案人员按照约定时间,与书记员一同携带立案所需手续到约定地点,对属于我院管辖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办理相应手续,对符合法律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情况的,减、免、缓交诉讼费。
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针对申请上门立案多为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情况,我院采取“及时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方式,即在上门立案手续办理完后,立案人员直接将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尽快为当事人安排开庭,解决纠纷。
上门立案虽然仅仅是我院立案模式的一个小变动,但确确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立案难”问题,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通讯员 田源 邱献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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