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下午,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与县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召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制度讨论会,共同商量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兴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领导以及民行部门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华主持,罗华宣读了兴仁县检察院与县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协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讨论稿)》,民行科科长贺伦波宣读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协作制度(讨论稿)》。六家领导围绕信息交流机制、民事督促起诉启动机制、共同挽回损失机制、诉讼参与机制、监督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五个方面20条进行了讨论,几家领导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最后,张宏检察长向参会人员通报了我院1至9月的工作情况,并就共建协作机制提出要求,张宏检察长要求民行部门要与五部门多协商、多沟通并对五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本制度进行详细规范的修改。张宏强调: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非常的重大,必须抓好落实,建立一套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协作机制和协调制度,不是仅仅开个会走个过场,而是要在这个平台上怎样去深入开展好工作,让这个好的开始延续下去更好地服务兴仁的经济发展,让我们六部门在这个平台上共同合作,共同保护好国有资源的流失。(通讯员 周厚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