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事项的通知。
考核办法明确,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进行考核。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经信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各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主管部门对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