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四川省合江县五通镇社区王某携带着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到五通镇禁毒办报到,进行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
王某是该镇的社区戒毒人员,按《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
在与五通镇禁毒办工作人员交谈过程中,王某谈到自己今年已经32岁了,年龄也不小了,不想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下去,想开一家夜宵店,有个正式的营生。
五通镇禁毒办工作人员耐心的倾听王某的心声,对其进行了尿检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解除其思想顾虑,积极帮助王某开夜宵店的想法出谋划策,并给出合理的建议:听说你想卖点凉菜,主打石斛老鸭汤,主要以社会上的朋友为顾客群,拉拢生意。这个想法不错,但是作为夜宵,社会上的朋友为顾客群,他们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卖石斛老鸭汤不合适。喝啤酒,就是要香的、辣的,什么炒龙虾、炒田螺最好。同时,还从人员配置、店面位置、资金分配等方面跟王某作了交流。
最后,王某连声感谢道:“今天本来只是来改正自己以前的错误,但没想到学到这么多东西,找到了以后要走的正路。”
王某还表示要在戒毒期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真正从认识到吸毒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要积极主动接受尿检、谈话教育和半年、全年的考察,争取早日脱毒。(李艳君 车晓波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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