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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检察院开展“三情三心”文化育检活动

时间:2013-06-28 10:33:4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导读:近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院开展了以“激情工作,事业上有颗进取心;友情相处,生活中有颗平常心;真情执法,心灵里有颗人文心”为主要内容的“三情三心”文化育检活动。

    近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院开展了以“激情工作,事业上有颗进取心;友情相处,生活中有颗平常心;真情执法,心灵里有颗人文心”为主要内容的“三情三心”文化育检活动。

    一、激情工作,事业上有颗进取心。 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坚持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建立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奖惩机制和选人育人机制,强化干警在奉献中实现自身价值的观念,引导干警带着激情工作,努力形成活力四射、源泉涌流的生动局面。

    二、友情相处,生活中有颗平常心。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保障。引导干警正确对待个人的升降荣辱,强化换位思考、协作配合意识,让干警之间不仅在工作中和谐相处,生活上也能关心互助,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构建融洽和谐、健康向上的同事关系,营造“以院为家”的良好氛围。

    三、真情执法,心灵里有颗人文心。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追求让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办案,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关注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使其正当诉求通过公正的程序得到满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供沟通、交流、协商及和解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某些案件当事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积极想方设法给予力所能及帮助,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杞县检察院通过“三情三心”文化育检活动,努力实现干警自身和谐、检察机关内部和谐,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和谐,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推动检察工作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连续多年保持领先优势,近日又喜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李陶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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