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近日,博湖县人民法院积极参加了博湖县“道德模范走基层”暨民族团结进步年宣讲活动。
今年是自治区确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年,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教育活动意义重大。3名优秀宣讲员从不同角度精彩的讲述了敬业奉献模范张巧玲、民族团结模范马建能、肉仙古丽等人的感人事迹,通过“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育身边的人“这一有效的载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进一步强化了民族团结意识。
通过聆听宣讲,法院干警感受颇深,纷纷表示要向道德模范学习,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增进民族团结,感受民族团结,宣讲民族团结,让民族团结正能量不断凝聚、充分释放、广泛传播。(通讯员 韩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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