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贵州省兴义市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维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宏,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青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10月23日召开的省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兴义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市直政法部门,尤其是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及全体干警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这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法检“两院”,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会议要求, 市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整体谋划、整体部署、整体推进;法检“两院”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信心决心,确保起步稳、行得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兴义经验”。
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司改办副主任刘宇,省法院法官管理处副处长、司改办成员姜永胜,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周仕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天洋,市政协主席李成森,市委常委蒋蜀安、王克华、张鸿恩,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市法院、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通讯员 张继承 龚贵龙 漆启玉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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