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努力提高一审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
为提高陪审员参审率,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合议庭深入到在案发当地开庭,同时邀请本地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为避免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在开庭前提前让陪审员及时阅卷了解案情,在开庭过程中积极鼓励陪审员在法庭上发问,在开庭后做到当庭合议,合议时由陪审员先发表意见,为做到案件及时审理,加大了当庭宣判力度。
曾担任过教师的莎车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图拉普·阿尤普说:“通过参加案件审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虽然我们不是真正的法官,在合议案件时我尽量从伦理道德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确保犯罪分子接受应有的惩罚。”
刑一庭副庭长艾斯卡尔表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率,减轻了审判员的工作负担,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能利用他们特殊的社会阅历、熟悉本地风俗习惯及少数民族语言的优势,与审判员之间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民主,大大提高了案件的结案率。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一审案件后,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提高1.3倍,服判率达到96.7%。(通讯员 艾山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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