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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新兴镇整治“土小”企业

时间:2015-08-14 10:00:0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屈敬东
导读:山东省兰陵县新兴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把清理整治土小企业专项行动,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组织,形成合力,强力执法,整治辖区内土小企业,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山东省兰陵县新兴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把清理整治土小企业专项行动,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组织,形成合力,强力执法,整治辖区内土小企业,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明确责任主体。土小企业取缔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制定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土小企业整治,新兴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研讨会,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书20余份,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区、村和人。镇包保干部加强督导联系,与包保单位拧成一股绳,确保辖区内土小企业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切实做到关住老的、防住新的。

  健全联动机制。土小企业取缔工作涉及面广,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一个部门单独工作很难取得明显成效。对此,县直单位与镇直单位联合行动,实行“环保部门协调,乡镇政府取缔,供电部门断电,工商部门查封,公安部门保障,广电部门宣传报导”的机制。通过土小企业联合执法活动,该镇共铲除违法土小企业10余家,同时对反弹土小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彻底清除土小企业的生存环境。

  完善考核奖惩。对因“土小”企业造成严重污染事故或引发信访事件的工作区、村,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并分析原因,找出形成污染事故或反弹的关键环节,对失职、失察的分管领导,包保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有力遏制“土小”企业的反弹势头,有效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保宣教力度,通过利用村广播、出动宣传车4辆、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悬挂横幅80余条,大力宣传国家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使群众和土小企业主认识到土小企业关停的政策要求,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企业主取缔土小企业的自觉性。(通讯员 屈敬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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