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涉金融类案件执行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四集中”手段,扎实开展金融专项清理活动,收到良好成效。
集中力量。成立以执行局长为组长的金融借款案件专项清理小组,对申请人是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便于工作开展和统一管理。
集中送达。案件分流到清理小组后,由专人负责对被执行人按住址分片,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并通过基层组织了解被执行人经济收入及财产状况。
集中查控。汇集被执行人信息,集中制作相关文书后委托查控中心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集中到银行、工商、车辆管理、土地登记、房产管理等部门办理查询、冻结、扣划等事宜。
集中强执。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对限期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尤其是对担保人集中开展释法明理,敦促其自动履行担保义务,形成辐射带动效应。近一个月,共执结该类案件15件,到位标的100余万元。(通讯员 田源 刘西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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