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为了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少社会矛盾,出台了关于信访工作的一整套制度,建立了信访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上访。
上访户登记备案制度。凡涉案当事人越级上访或有超级上访、进京上访苗头的,均在查明涉案案情、上访原因的基础上,建立专人专档,加强矛盾处理力度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接待回避制度。凡涉及反映执行人员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办案或拖延办案的,由执行人员的上一级领导负责接待,接待人员做好接待记录,不得只接待不登记。
首问负责制度。当事人来访时,首问干警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当事人的提问,努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越级上访倒查制度。对于当事人越级上访的实行倒查。对于接待不认真负责或态度粗暴、蛮横,导致当事人超级上访的,或怂恿、纵容当事人超级上访的,除予以公开批评外,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绩效考评制度。院、局长信访接待后交办事项,一般须在指定期限内报告办理结果,逾期不办理或不报告结果的,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后果严重的,依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通讯员 百合提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