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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仁县检察院加强国庆期间公车管理

时间:2014-10-10 10:08: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周勇
导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国庆前一天,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重申了公车管理制度,该院纪检组长在会上强调:国庆期间未经检察长批准动用公车的部门个人,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不接受任何事后解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国庆前一天,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重申了公车管理制度,该院纪检组长在会上强调:国庆期间未经检察长批准动用公车的部门个人,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不接受任何事后解释。对违反公车私用规定的干警一律上报上级院和县纪委。酒后驾驶车的,不论是公车私车,被交警部门或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发现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当天下午5点30分 ,该院所有警车和民用牌照的公务用车,全部按照指定位置入库,计财部门将公车贴上封条。国庆放假7天,该院检务督察部门每天都到院进行检查,未发现公车有动过的情形。10月7日县纪委督察组到该院检查国庆期间公车管理情况,对该院坚持了8年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的做法作了肯定。(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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