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垦利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县政府报备的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审查,针对《垦利县城区供热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与上级条例冲突的问题,提出多项修改意见,转交县政府研究修改。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是加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年初启动这项工作后,县人大成立了由5名律师组成的法律咨询团,会同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定期组织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相关委室负责人及法律咨询团召开会议进行审查,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和初步成效。(通讯员 吴婧)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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