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宁都县人社局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认真落实局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用车方面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在“依法确权”方面,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在“科学配权”上,严格按照“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在“阳光示权”方面,始终坚持把涉及民生发展、重大决策和公共服务事项,特别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作为重点,只要不涉及秘密都予以公开。在“全程控权”上,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防控机制,明确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权力始终沿着规范化、公开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大力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推进崇俭戒奢,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杨卫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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