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国税局零距离普及“营改增”税收政策,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
6月7日,和静县国税局副局长于新军带领税源科干部利用周六客运站人流高峰期,给过往各族群众、万方汽车运输公司、路成汽车运输公司及其挂靠汽车运输公司的个体运输司机宣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营业税改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中税函[2004]1024号)规定及《新疆国税关于公路旅客运输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号公告)规定,累计发放“告客运纳税人书”1000余份,咨询释疑20余人次,使公路旅客运输增值税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在税务干部与老百姓零距离的宣传普及中更加深入人心。(通讯员 党静)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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