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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工商局“四个100%”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

时间:2013-12-10 15:52:2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蒋曦
导读:为规范网络市场主体巡查,确保履职到位,四川省屏山县工商局推行四个百分百对辖区网络市场主体日常巡查实行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有力促进了网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规范网络市场主体巡查,确保履职到位,四川省屏山县工商局推行四个百分百对辖区网络市场主体日常巡查实行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有力促进了网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网上巡查率达100%。对已搜索建档网络市场主体,网上巡查确保每月进行一次,巡查率达100%。

  有照网络市场主体亮照率达100%。对未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网络市场主体,及时责令整改,确保亮照率达100%。

  实地巡查率达100%。按照经济户口属地监管原则,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网络市场主体在网上巡查的基础上实行实地巡查,实地巡查率达100%,对从事网上经营的,实行重点巡查。

  实名登记率达100%。对辖区内利用网络从事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实地进行调查摸底,填写走访调查表,做好国家关于网络经营方面的文件规定和网络经营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督促其如实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落实实名登记,实名登记率达100%。(通讯员 蒋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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