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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时间:2013-11-22 16:16:32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马云云
导读:11月21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会,这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正式启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将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明确信访责任主体 让信访人知道有问题该找谁

  一段时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成为信访工作中的“老大难”。

  我省信访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多地信访部门,涉法涉诉类信访均占相当大的比重。法律程序周期长、程序繁琐,而信访成本低、周期短、回报率高,导致许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信访人直接找到信访部门要求解决。

  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信访部门不得不接受这类信访。“我们如果不受理,信访人向上反映,上级转过来,我们还得转下去办,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一位接访人员无奈地表示。

  与此同时,解决的问题越多,这类信访就越多,就有更多的人不愿走法律程序。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涉法涉诉信访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条例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另外,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此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就是要把这类问题的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改变过去‘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让群众‘信法不信访’。”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分析。

  另外,有业内人士透露,除了信访部门,还有其他渠道可以反映问题,如党委、人大、政协等,渠道多可能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各单位口径不同,引起其他问题。而此次改革将明确责任主体,让此类信访的信访人知道出了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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