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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时间:2013-10-23 16:02:1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立案速裁”机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加大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力度,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非常感谢法院,没想到李法官不到20天就把我的案件解决了,没想到这么快钱也拿到手了,法官的办案效率真高”!近日,赵某在庭审结束后激动地向李法官表达着谢意。

  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立案速裁”机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加大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力度,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标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该院在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前提下,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出以“宜简则简,简案快审”的办案思路,明确规定对法律关系单一、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及当事人之间有近亲、近邻等特殊关系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除法律关系在三个以上、发回重审、疑难复杂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必须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外,争取大部分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先简后繁,首要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该院在案件受理后,发现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和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情形外,一般优先考虑并告知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承办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确实比较复杂,应当在简易程序审限届满前2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领导审批,非正当或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审批,防止随意“简转普”。

  三、坚持调解,狠抓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该院以“能调则调、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工作理念,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不定期开展巴扎法庭、假日法庭、农家法庭、田间法庭等巡回审判活动,利用简易程序审理方便、快捷、灵活等特点,采取到就地立案、现场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便民利民措施,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及时高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了简易程序的适用率。

  四、专类审理,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官。该院结合本院近年来受理各类案件的实际,成立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责任等纠纷审理小组,由专人负责审理同类案件,并做好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庭务会进行个案讨论,认真总结各领域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力争使每个法官都能成为“多面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同时,法官素质的提高为适用简易程序创造了更为广阔的条件,也提升了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截止目前,该院简易程序适用率90.1%,简易程序调撤率达98%,同比2012年增长1.8%和3.9%。(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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