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2
环境教育 需要单独立法吗?
省环保厅是今年的立法建议“大户”之一,共递交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等五份申请。
虽然认可环保的重要性,但多位专家还是质疑立法过于分散,建议进行“同类项合并”。
“是否有必要针对环保的公民教育单独立法?我估计这部分内容不会太多,并入已有的环保条例是不是更好?”何培华率先发问。
“考虑过这个问题,各方的确也有不同意见。但公众参与是达到环保目标的重要手段,如果有专门法规,可以促进实际工作更有力度。”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立法内容大致将包含成体系的学校教育安排、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界定,以及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但这一解释未能说服在场的专家和人大代表,不少人直言“没必要单独立法”。
同样被多数专家认为可以合并的,还有与水质保护有关的两个条例,前者仅针对饮用水源,后者计划覆盖东江、北江等水系。“不是非要单独立法才有效,合并就无效。关键在于措施是否到位、执行是否有力!”张伟群认为。(通讯员 任宣 )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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