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规范执勤执法,注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意识,甘肃省崆峒交巡警大队进一步查找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整改,强化民警执法证据意识,要求执勤民警执法时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执法规范化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开展执法同步记录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严格贯彻落实同步执法记录的各项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剖析最近发生的道路执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记录不规范现象,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以规范执法记录仪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大队按照“谁佩戴,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具体使用责任人。大队规定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现场执法记录仪;民警在上岗前要提前检查仪器,看电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正常等,民警在查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前应开启记录仪,要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活动相关的视频资料,不得录存与警务工作无关的视频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视频资料,严禁外借非警务人员。
三是强化应用,完善证据。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完善录音录象资料,夯实证据基础,以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发挥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作用,真正做到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同时,对阻碍民警现场执法、故意撒泼闹事者进行证据固定,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检查,严格监督。大队通过调取摄录资料进行查看的方式,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以及音像资料保存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擅自删除留存音像资料或音像资料保存不全、损坏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中队负责人的责任。(通讯员 左迪尧 郑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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