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湖南省湘阴县将住建局、环保局等30家单位列为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对象,通过严把“四道关”,有效促进了行政审批的提质提速。
严把立项关。3月份,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各单位监察机构围绕规范和优化审批程序、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等工作重点,选定2个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报县监察局,经县监察局确定1个后,方可对其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有效防止了相关单位在选定监察事项立项时出现避重就轻的问题。
严把监察关。由各单位监察机构向本单位相关股室送达《监察通知书》,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并对监察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县监察局对各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情况进行抽查。
严把整改关。对监察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本单位监察机构向相关股室提出监察建议,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呈报单位主要领导和县监察局。对监察中发现的投诉等重大问题,由县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严把回访关。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专人重点对审批服务态度、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满意度电话回访,建立回访档案。县监察局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回访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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