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意见。记者昨日从佛山人社局获悉,佛山两年前已经开始实施相关政策,目前已有5 .5万人享受这一保障,且加上二次报销,参保人整体待遇达到80%。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目前正研究重大特大疾病特殊项目试点补助方案。
450万人受益 最高额度20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的相关意见,今年大病医保支付比例应达到50 %以上,年底前,大病医保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据悉,佛山从2013年7月就开始实施大病医保,将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年度最高达20万元。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的医疗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450万人受益。
“佛山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病种保障、大病医疗保障、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及部分参保人的生育医疗一次性补贴。”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以来,2013社保年度,全市享受大病医保待遇2 .7万人次,2014社保年度享受大病医保待遇2.8万人次。
该负责人称,大病医保政策属于“二次报销”,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只要参保人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超出部分就可以按大病医保的规定进行二次报销。
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因此参保人不会受到报销次数的限制,只要费用累计达到报销标准就可进行二次报销,直至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达5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达70%,加上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能够使参保人整体待遇提高10 %。”该负责人表示。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